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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 | 自然之友上诉获受理

2017-03-01 自然之友 自然之友


自然之友于今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邮寄的受理上诉通知书,自然之友于2月7号递交的常州“毒地”案上诉申请被江苏省高院立案受理,具体开庭时间、地点将另行通知。


同时,江苏省高院也准予了自然之友提出的缓交诉讼费申请。


据悉,同期绿发会的上诉亦被受理。


二审什么时候开庭呢?

现在还没有时间表。一旦我们收到通知,我们会尽快通报给关心我们朋友们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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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污染一旦成为公众事件,因为波及群体广泛,地方政府的维稳压力很大。但如果地方政府因此成了污染企业的“背锅侠”,把善后的责任都揽过来,会导致很多意想不到的后果:其一,不仅对污染企业起不到震慑作用,甚至会起到变相纵容鼓励的效果。污染企业会觉得不管闹多大、后果多严重,反正最后都有地方政府“撑腰”。

其二,当地方政府揽下治污责任后,还能否很好地履行客观中立的监督职责?比如,一个现实问题是,地方政府变成治污责任人,当他们声称污染治理好了以后,地方还有没有中立权威的声音来表达不同意见?常州现在面临的困境就是,官方说污染已经得到有效治理,而当地民众却很难信任。换言之,当地方政府变成直接的治污者之后,也就意味着他们变成直接的利益相关者,失去了中立的监督作用。这在客观上会消解官方发言的权威性和公信力,这对于污染治理的大局来说弊大于利。

阅读全文:

http://news.cnr.cn/native/gd/20170221/t20170221_523611684.s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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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全文:

http://society.people.com.cn/n1/2017/0227/c1008-29108640.html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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